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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
  朝觐结束后,北燕使团在京城停留了七日。

  沈长卿没有再去驿馆。

  太夫人半边身子瘫了三年,说话含混不清,但脾气一点没改。药碗被她打翻在地,骂他没用,骂梁月是扫把星,骂老天不开眼。

  沈长卿蹲下去,把碎碗片一块一块捡起来,重新熬了一碗端过去。

  太夫人又打翻了。

  他又熬了一碗。

  这一碗,太夫人没力气再打了。他一勺一勺喂进去,擦掉她嘴角淌出来的药汁。

  太夫人忽然抓住他的手腕,浑浊的眼睛里涌出泪来。

  “卿儿……去把她追回来……娘错了……”

  沈长卿把她的手放回被子里。

  “追不回来了,娘。”

  他的声音很平静。

  “她现在是北燕的大阏氏,有丈夫,有女儿,有她自己打下来的江山。”

  “她不需要我了。”

  太夫人嚎啕大哭起来,哭得涎水和眼泪糊了满脸。

  沈长卿拿帕子给她擦,擦了一遍又一遍,什么话都没再说。

  第五天夜里,有人敲了他的门。

  沈长卿打开门,外面站着一个北燕侍卫,递过来一个油纸包。

  里面是一小罐膏药。瓷白的罐子,封口处用蜡封得很仔细,罐底刻着两个极小的字——“祛瘀”。

  是给他被可汗踩碎的那只手用的。

  除了药,还有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。

  他展开。

  不是信。

  是一张放妻书。

  所有的字都被墨笔涂掉了,只在最下方留了一行小字:

  “此书已废。梁月与沈氏,再无瓜葛。两不相欠,各自珍重。”

  落款没有用“大阏氏”的印,而是一个私章。

  桃花形的,章底刻着“梁月”二字。

  沈长卿反复摩挲那个桃花章印,像在触摸一个已经不属于他的、温热的掌心。

  两不相欠。

  她终究还是不忍心。

  她恨他,恨到骨子里。可她路过他跟前的时候,还是让人查了他的伤,还是送了药来。

  不是原谅。不是心软。

  是她太清楚,自己如果真的什么都不做,她就会变成和他一样的人。

  她不肯。

  第七天,使团启程。

  沈长卿没有去街边站着。

  他去了城外的乱葬岗,在一堆无主的土包中间找了很久,找到了一个没有立碑的小坟包——那是他提前几个月就葬下的。

  京城抄家,他什么都没带走,只揣着那个食盒。

  辗转流落到城南的贫民窟后,他花了三天的工钱买了一小块地,把食盒正正经经地葬了。

  没有碑。就用刀在一块青砖上,歪歪扭扭地划了几个字:

  “沈家儿(女),未见天日,父之罪。”